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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州市光明区人民法院认为,周某某阻拦方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之内,其行为符合常理,不具有违法性。”
“而在阻拦过程中,虽然周某某与方某发生言语争执,但周某某的言语并不过激,双方没有发生肢体冲突。”
“本案中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周某某有其他不正当或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周某某的阻拦行为与方某死亡的后果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周毅看着看着有点懵逼,再次看了看,这真的是对于这件事的报道?
倒不是说写作水平什么的,这些逻辑其实就是判决书里的内容。
主要是,为什么这报道会这么写呢?
按照周毅的看法,这件事如果被发到网上,少不得他会经历一波网暴,毕竟大家看看,一方面是去世的老人,一方面是公司老总,而且贼拉有钱,天天各种在网上较真炫富什么的。
这尼玛天生就是对立面好嘛,堪称自带流量,只要发出来,那绝对是一波巨大的节奏!
可是这媒体居然直接换了个角度,虽然看起来很客观,但实际上话里话外都在表明,法院判的太对了,就应该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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