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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的风格外凛冽,才堪堪八月已吹得人骨头缝里都带着凉意。寒风之中一个人影在黑夜里动作着,仔细看去他竟然是在乱葬岗里翻动着尸体,在狼嚎中可以闻到顺风飘来的尸体腐臭味,惨白的月光下这诡异的场景阴森森的格外恐怖。
尸体堆里的男人却浑然不觉,有力的大手一次次提起一具尸体又失望地扔下,一直到天空微明,他才终于找到了那沾着污泥的脖颈断口下方带着一粒红痣的苍白尸身。
他很轻松就将尸体横抱起来离开了这骇人的尸坑,等到第一缕阳光洒落时,一座崭新的坟包已经隆起在荒凉的大地上。撒下手中的最后一抔沙土,男人叹息一声“沈嘉赐,何苦,何苦。”
埋葬好故人往家走去的男人不知道,在他的身后飘荡着一缕无人可见的孤魂,面如冠玉眉目如画的长相赫然就是那断了的头颅的模样。
呼啸的风吹不动飘忽的灵魂,沈嘉赐半垂着眼眸跟着男人一起回了家。刚走到门前一位妇人便冲男人喊到“广康,咱家阿牛的病可多亏你给的那瓶药油了。这块腊肉权当药费,可不许客气!”邹广康笑了笑,赶忙摆手拒绝“那东西不值两个钱,阿牛身体刚好些把东西留给孩子补身体吧。”妇人不听把腊肉塞进了他的怀里,然后就风风火火去给自家男人做饭去了。
邹广康无奈地摇头推开门回了草屋将肉挂在房梁上,洗了洗身上的脏污后也扛着锄头向田地走去。遍地苦寒,土地也格外贫瘠,要是不尽心打理便注定颗粒无收。“那块腊肉估计是李婶家最后一点存粮,还是得找个机会给她送回去。”邹广康挥舞着农具,心中暗想。
沈嘉赐现在不过是抹残缺的灵魂受不住阳光的照射,他只能藏在邹广康的影子下,百无聊赖地打量起自己曾经的男妻来。
思绪飘回从前,那时候他还不是逆臣常怀旧,而是尊贵的齐王世子。少有才名,样貌清俊,是京城无数闺阁小姐的梦中情郎。按理藩王成年后都该离京,但沈嘉赐的父王是先帝最疼爱的幼子,纵使封了最富庶的江南给他还觉不够,甚至违反祖制为他在京城建了府宅允许其久居在此。也是因此,沈嘉赐自幼在京城长大,他继承了父亲俊秀的样貌,也继承了母亲出色的文才,五岁时就以一首《咏梅》力压太子的嫡子,赢得先皇御赐墨宝,出尽风头。
沈嘉赐的父王无心储位,只想与自己的王妃做一辈子的神仙眷侣,先皇了解他的儿子,怜惜自己的爱妃生下孩子后就玉损消香,便竭力从各个方面补偿。太子也知道自己的幼弟无心与此,但知道归知道,除了地位外事事被压一头的感觉怎么会有人真的不介意?不过是碍着先皇的铁血手段,只能强压不满装出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罢了。
果然等到先皇驾崩,新皇登基的第一件事就是着手打压齐王府了。从先皇丧仪到日常政务新皇都能找出齐王的错,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是新皇不满齐王,自然都选择明哲保身,齐王府也日益冷清下来。之后便是等到先皇守孝期满,齐王便自请离京前往封地,新皇三留无果“只得同意”。而在齐王离京的前三个月,新皇更是迫不及待要为齐王世子举行好先皇生前亲自为他指的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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