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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大明朝的‘曾胡左李’?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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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金银比价一度是欧洲人牟利的重要切入点,洪武八年(1375)制定金银钱钞之间的比价兑换体系时规定,1贯钞,折合成1千文铜钱、1两白银以及1/4两黄金,即金银比价是1:4。至永乐十一年(1413年)时,金银比已变成1:7.5,如此一直要到隆万年间。而当时欧洲的金银币价已经是1:15!至崇祯中变成一当十,而长江以南地区的某些地方还存在一换十三的情况。

        这是因为东南是外来白银的首先登陆地点。

        郑芝龙的报捷文书送到了福州,闽省巡抚衙门的不少人眼睛就直直的盯在了70万荷兰盾上头。

        而张肯堂的目光却直直的看着火炮!

        这是郑芝龙的报功文书,不管是按朝廷规矩,还是按照潜规则,文书上列出的一连串数字,巡抚衙门都要分享一部分的。

        百十门大小火炮,那就算一半送到福州,内中再有一半的破烂货,总的到手的还能有二十来门大小火炮。四千余火枪可能只会是火绳枪了——张肯堂不是庸才,对于火枪是有一定了解的。但就算是火绳枪,四千余砍掉一半,再砍一半,也能有上千杆好用的。

        上千杆火枪加上二十来门大小炮,只要组织得力,未尝不能练出一支能战的强兵来。

        随着中原大战的失利,随着民军在关中的攻城略地如砍瓜切菜,进展飞速,所有的明廷忠良们心中都升起了一股紧迫感。

        这一刻他们真的感受到了一股致命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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