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一百四十七章 大明朝的‘曾胡左李’? (1 / 5)

还不赶快来体验!!!

        崇祯十六年的腊月,人在福州的张肯堂收到了郑芝龙递上的报捷文书。

        郑军大败荷夷水陆军万人,生擒夷众七百二十而名,馘斩夷级千余颗,焚夷夹板巨舰五只,夺夷夹板巨舰两只,夺盔甲、刀剑、罗经、海图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后铳死炮毙夷尸被夷拖去,坠入海中,未能割级者,累累难数,亦不敢叙。

        这是一场规模和战果都要胜过料罗湾大战的战斗,张肯堂对郑芝龙的一系列行动很明了,别看郑芝龙报捷文书上写的天花乱坠,实则呢?不过是郑芝龙主动挑起的地盘之争罢了。

        说得不好听点,那就是狗咬狗一嘴毛!

        荷兰人被郑芝龙咬的大败,其水陆军兵固然不可能多达万人,但他们大败一场却是真的。

        不止海上失利,陆地上也落得投降的下场。

        郑芝龙若是无耻一些,对荷夷翻脸不认人,直把热兰遮城内的降人也算作俘虏,那生擒夷众就不会是七百二十二名了,而是三千名,乃至更多。

        投降的荷兰人不止让郑芝龙拿到了热兰遮城,独享大员,还给郑军献上了大小火炮近百门,各类火枪四千余支,大量的军需物资储备,以及近七十万荷兰盾。

        50荷兰盾含一盎司黄金么。小七十万荷兰盾,在如今的金银比价下,也就是顶十三四万两白银。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