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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兹事体大。尤其诸侯谋反,乃汉室大忌。自前汉七国之乱,宗法越发森严。唯恐“宗王代汉”,一语成谶。叔侄三人,心照不宣。毕竟,“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更何况,“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
董侯虽年少,远未元服亲政。然自幼耳濡目染,一日数问。足见心中关切。
子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言下之意,已成定局之事,不必再说;已近完结之事,不必匡正;过去之事,不必追究。
然,唯谋逆重罪,不可不深究。
比起王党,同仇敌忾,上下一心。曹党徒众,三六九等,参差不齐。必有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之辈。稍加笼络,便将三司会审详情,和盘托出。
尽为不其侯伏完所知。
这便事无巨细,如实通禀。
甄都,太师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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