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网站长久运营 请在浏览器设置 *关闭广告屏蔽管理* 方可正常阅读 谢谢支持!!!!......》
两位被告,王先生和向先生,其实对张小姐的诉讼请求没有什么异议,毕竟是他们俩造成张小姐受的伤,这个没有什么好说的。但他们认为自己买了保险,肯定是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张小姐进行赔偿。因此,任苒和向先生的代理人梁律师发表的意见都是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
到了保险公司这里,自然又卡了壳。说辞又是老一套,张小姐是从王先生车上下去的,是车上的乘客,不属于第三者,不应该按第三者险进行赔偿,只能按照座位险,赔偿五万元。
听到保险公司的答辩,法官又问张小姐:“你有什么意见?”
“法官大人,他说的这些我都不懂。”张小姐也难得纠缠,只抓住自己受了伤,自己没有责任这一点,“我只知道,我受了伤,交警说我没责任,全是他们俩的责任,所以,我只要他们把钱给我就行了,我也不管这钱他们谁出。”
法官把张小姐的要求记了下来,转过脸,又对着任苒说道:“第一被告的代理人,你有没有答辩意见。”
“有。”任苒点了点头。
“请代理人答辩。”
任苒瞟了一眼出庭预案,然后说道:“审判员,我们不否认,一开始张小姐确实在我当事人王先生的车上,她也确实曾经是王先生车上的乘客,王先生虽然不是运营车辆,他也没收王小姐一分钱,但是,他承诺免费送张小姐回家之时,他在事实上与张小姐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这一点,本代理人并无异议。当王先生把张小姐平安送到目的地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发生了变化……”
说到这里,任苒顿了顿,整理了一下思路,才又接着说道:“张小姐下车之后,可以说王先生与她的运输合同就终止了。张小姐下车那一刻起,她就不是王先生车上的乘客了,而是独立行走于车外的行人。就像平时我们坐出租车一样,出租车把我们送到了目的地,我们付了车费,然后下了车,我们与出租司机之间的运输合同就中止了。下车之后,不可能还说我们是车上的乘客,对不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