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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传媒市场”这个概念,米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在监管上做的文章还有很多。
比如,在米国境内的绝大部分“传媒市场”里,米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只允许设立三家使用甚高频频段无线电信号传输电视节目内容的发射台,而第四家发射台,必须使用特高频频段。
这个规定的影响同样很大,要知道,在电视行业发展的早期,做为节目内容接收终端的电视机,必然存在很多技术短板。
比如,甚高频频段无线电信号理论上可以分出十二个电视频道,但当时电视机的调谐器,只能分离出最多七个频道,因为如果频道太密集的话,就串台了,至于特高频的电视节目信号,电视机干脆无法直接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得到甚高频牌照的电视台,肯定比得到特高频牌照的电视台,更具备优势了。即使到了一九六零年代中期,米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强制规定,在米国市场销售的电视机,必须能够直接调谐特高频电视节目信号,但甚高频电视台相比特高频电视台的先发优势,可没有那么容易被迅速追上。
派拉蒙入股的杜蒙电视网,基本被视为最早的米国第四电视网,可因为受到包括那个时期派拉蒙被反垄断收拾得焦头烂额在内的各种影响,难免运作上存在各种阻力,最后拉帮结伙过来的成员,往往都是那些得到特高频牌照的电视台,没有足够的广告收入,如何生存下去,很快便散伙了,“命硬”的特高频电视台成了独立电视台,实力不济者干脆把特高频牌照退还给米国联邦通讯委员会,认栽出局。
杜蒙电视网的关闭,倒是给当时境况好不了多少的米国广播公司起死回生的机会,等到一九七零年代,追上了全国广播公司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业界地位。
正如刚才巴里·迪勒游说高弦的那样,时至今日,那些持有特高频牌照的独立电视台,相比传统三大电视网里的甚高频电视台,已经不那么完全落于下风了,甚至位于诸如纽约、洛杉矶等大都市区的独立电视台,俨然有成为香饽饽的迹象;加上有线电视台的蓬勃发展,米国第四电视台的成长环境,确实空前地好。
但这只是宏观层面的有利趋势,到了微观层面,肯定少不了和属于传统势力的三大电视网竞争的相持阶段,如果把资金都烧完了,还没有熬出头,同样会玩完,甚至为他人做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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