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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三章 法不容情 (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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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只要派出所介入,调查童兴拿到邓毓华房产证,教到江澄手中的时间,如果是在婚前,那就可以证明是邓毓华的私人财产,而不是婚后的公共财产。

        邓毓华只要起诉,能要回自己的房产证。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童兴否认这一切,他说是邓毓华心甘情愿的给他使用房产证抵押贷款,他们现在还没有离婚,邓毓华就至少承担这部分贷款的一半。

        现在,只要江澄出面,证实银行使用邓毓华的房产证抵押贷款的事情,是没有经过邓毓华的同意,童兴不但有盗窃的嫌疑,而且必须负担所有的贷款数目。

        江澄也知道其中的关窍门,不由面露难色,如果自己出面,以后和童兴就恩断义绝了,两人是多年的同学,江澄似乎做不到。

        更关键的是他的前程就此毁掉了,这是他最不能接受的。

        宋晴天也知道直接经过警方介入,会给江澄带来麻烦。

        江澄虽然是和童兴讲情义,但是法不容情。

        “江经理,这件事一开始你就错了,你如果想弥补现在还不完,一旦经过警方插手,想必麻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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