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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周而复始,隔几天就来这么一出有说服力的报道,让其城中百姓更加迷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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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隶属于被告方的传媒公司,彻底掌握现实本土口径上的宣传渠道,并且一直在朝自己有利方引导着。而在这同时,隶属于原告方的驰鼎,慢慢统一网络上的口径,掀起一股国范围关于媒体报道方式方法和力度上的探讨。
网络为新兴事物,多于中青年为主;现实就比较杂,但也多于中老年为主。现实和网络可以相互影响和延伸,但其群体便已注定网络往现实的延伸力度比现实延伸到网络更加便捷。
至于为什么?
中青年在茶余饭后那是张口便来,而中老年有些连电脑开机都不会,还何谈在上面打字发表自己的观点。往往他们宣称观点的途径,便是大家聚在一起喝茶聊天打趣的时候相互争辩几句而已。其他时间经历过岁月洗礼冲刷的他们,一是有太多其他有意义的事等着他们去做,没时间紧盯着这件事;二是在这个岁数的他们,评价一个事物的好坏,都有他们自己的一方法,不会在像中青年的时候,容易受被外在言论左右自己。
当然这里只是代表着绝大多数人,至于有些小部分人,只能报以人行上百,形形色色;一万个人心中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
关于媒体是否过分报道?某公司做
法是否正确?等诸多话题,就这样在双方举证时期,被彻彻底底宣了开来。
大家从网上开始辩解,到相熟双方开始讨论,到小范围聚在探讨,再到大范围,最后发展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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