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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25章 中医在美国 (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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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加州为例,根据《》即《商业和专业条例》的定义,“针灸师”是指为改善、保持和复原健康,而提供针疗、电力针疗、中式按摩、穴位按摩、灸疗、拔罐、呼吸技巧疗法、运动疗法、热疗、冷疗、磁力疗法、营养学疗法、饮食疗养、草药疗法、植物疗法、动物疗法、矿物疗法、膳食补充疗法等治疗的专业人员。

        由此可见,从法律角度来讲,美国的“针灸师”就是“中医师”。

        由于现代科学从组织学和生理学方面尚未发现气、经络或者穴位的存在,加上部分当代针灸使用者并非依据传统理论体系来进行实践,所以针灸缺乏足够的现代医学实验证实其有效性,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只被列为替代疗法。

        同时,美国制定了非常严格的针灸执照发放制度。

        申请人要在高教部认可的针灸学校学习针灸的相关课程,从1700到4000学时不等,还要拥有950小时的临床实习经验,满足这些条件后,方可获许参加针灸执照考试。

        另外,针灸执照的持有者,每一年或每两年需要为其针灸执照续期,否则其针灸执照将会被除消。

        针灸执照续期的手续,除了包括更新资料外,还要求针灸师提供持续进修的证据,一般为每年数十个小时的专业持续进修课程,如此才可获得续期。

        如果一个人没有有效执照,却宣称自己为专业针灸师,或者提供中医治疗,其行为就构成了刑事犯罪,会被监禁和罚款。

        虽然中医被美国设定了各种各样的条条框框进行约束,但也算是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认可,华人多了一项谋生的选择,不过这个过程并没有那么顺利。

        美国第一个中医方案于1973年4月20日在内华达州诞生,发起人是一位纽约律师出身的地产大亨即斯坦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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