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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缺失的县志 (4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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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此告一段落,二人都没有再谈及此事,下午,王欣然出去了一趟,去县图书馆把县志搬了回来。

        晚饭过后,二人开工,王欣然自床上倚着床头看,吴中元坐在沙发上看,隋唐之后文字的变化就不是很大了,与繁体字近似,身为考古专业的辍学生,二人都没什么障碍。

        建国之前,国民都是崇信鬼神的,县志记载的都是古时候的事情,里面有大量妖精鬼怪的内容,如果放在现代,肯定不会允许出版。

        谁家修桥铺路,积德行善,晚年得子。某人残杀野狗,伤天害理,孩子早夭。哪个猎户放过了一只怀孕的母狼,后来遭难时得到了狼群的帮助等等。

        类似的事情在县志上有不少,真实性已经无法考证,不过有些根本就不合逻辑,想必是著书人为了教化世人,虚构所为。

        不过整体来说,类似的记载都是导人向善的,都是宣讲好人有好报的,用现在的话说,古人的三观还是很正的,虽然有点儿迷信,却至少有信仰,不像部分现代人,唯利是图,追求感官刺激,毫无道德底线。

        正因为有了这些记载,县志并不枯燥,还挺有趣味性。

        “幸亏咱们不是盗墓的,不然单看县志,就能找到不少古代坟墓。”吴中元说道,县志上还记载着谁谁谁死后埋在什么地方,有些方位和地点还记载的很详细。

        “国家对盗墓行为定罪还是太轻了,”王欣然翻了一页,看阅的同时随口说道,“对上交文物的个人奖励标准定的也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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