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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天生撩人不自知,可偏偏还有那么多不怕死不怕疯的。
花棹只瞥了一眼,立马眉眼低垂,只看地上。可鬼使神差地,又注意到迟翌脚上的鹿皮软靴,靴面泛着银白的光泽,上面的绣纹针脚细致精美。
伤口不算深,额头上的血污已经凝固,迟翌的手沾着热水用洁净的毛巾在细细擦拭。
刚刚为了给迟素秋解毒,被汲取了不少的血,此时头有些发昏,正当庆幸要这么永远沉默下去不用费神的时候,他的声音从上方传了过来,“阿棹,喜欢一个人可以不用那么狼狈的。”
花棹正困倦,听到迟翌的声音,反应慢了半拍,等明白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说了一句大逆不道的话,“不是的,只要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都会狼狈又辛苦的。”
迟翌低头看着她,她垂着头,耳尖微微泛红,嘴角有些倔强地抿着。
他养大的小姑娘终于长大,喜欢上了别人。那个当初他亦是觉得出色的苏执琅。
阿棹,真的如此心悦别桥吗?欢喜到宁愿被千夫所指,成为长安城里的笑话,也要毒了迟素秋,代替她上花轿成为苏执琅的新娘?
这么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了一会儿,迟翌又不由得暗中嘲笑自己,她告诉过他,她不是遣怀。
他居然又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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