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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反对公诉人的说法。我们有直接证据表明,王先生是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进行的自卫行为。王钟先生并没有暴力倾向,相反,他是一位社会精英,宗教人士,更是一位慈善家!”
“王先生是港台地区知名作家,编剧,银行家,玄学大师。武道宗师,道士,澳门赌王,在社会上拥有崇高的地位和影响力。他在澳大利亚成立了宗教慈善基金,累积募捐1000港币。这其中有800万港币是王先生的私人捐助,并且全部用于慈善事业!试问这样一位上流社会的绅士,慈善家,会具有暴力倾向?反而,那些攻击王先生的人是什么人呢?抢劫犯,强奸犯。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甚至贩卖毒品,从道德的角度讲。他们就是一群人渣!”
王思苦站起身形,为王钟做了抗诉。
“反对,反对对方律师使用侮辱被害者人格的词汇!”
公诉方站起身形反对道。
“反对有效,辩方律师请注意你的用词!”
法官点头说道。
“好的!”
王思苦点头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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