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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彻查数桩轰动京城的命案,譬如一位国公府的嫡子,当街纵马踏Si无辜平民,事后竟以几两银子就想“私了”,气焰嚣张,此案搁置已久,无人敢问,李靖昭亲自调阅卷宗,下令彻查,证据确凿后,不顾老国公跪在殿前哭求,不顾众多勋贵联名上书施压,直接判了斩立决,他亲自监督行刑,又勒令京官们在旁围观,刑场之上,血光溅起。
李靖昭望着地下骨碌碌的人头正声道:"大家都看清楚了吧。"
李靖昭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遍寂静的刑场。他目光扫过那些面sE发白的官员,最终落在那颗双目圆睁的首级上:"王法面前,没有爵位,只有公道,今日斩的不是国公之子,是杀人凶犯,往后谁再视人命如草芥,这便是下场。"
话音落处,围观的百姓高声喝彩,满堂官员脸sE长白,那位国公爷当场昏厥过去。
另一桩案子让李靖昭出名的案子,乃是涉及一位颇有名望的翰林院学士。这位学士以诗文清雅、风度翩翩着称,却被人揭发,因其宠Ai的小妾与府中一名清秀门客有私情,盛怒之下,竟命人将那nV子与门客一同捆绑,沉入后院的荷花塘中溺毙。
事后,对外只宣称小妾急病暴毙,试图掩盖过去。
此事原本做得隐秘,苦主娘家势微,亦不敢声张,然而李靖昭安cHa在各处的耳目却将风声递到了他案头,他当即下令刑部介入,掘塘验尸。
当那两具被水泡得肿胀、仍带着捆绑痕迹的尸身摆在公堂之上时,那位翰林学士还想以“家风不严,私下处置”来狡辩,甚至搬出“礼法”、“夫纲”来为自己开脱,暗示此乃家事,不应国法g涉。
李靖昭端坐堂上,听完他的辩词,面sE冷y如铁。他并未与他争论礼法l常,只是拿起北梁的《刑律》,翻至明文,声音寒彻骨髓:“《北梁律》写‘凡故意杀人者,无论亲疏贵贱,当抵命。’此条,可曾写明需区分妻妾仆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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