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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那个眼神真的在,就把它放回该在的位置;如果没有,我也得学着承认没有,而不是自欺欺人认为我真的有过一段刻苦铭心的初恋。
顺便证明一件小事:这一次,是我自己说愿意的,不是谁在影响我。
我会这麽说,是因为我一直知道自己留在台北的理由。
我知道自己留在台北,不是因为喜欢这里。这城市的高楼和人群眼神,让我总觉得透不过气。才会在高中跑去彰化,又一心想着毕业後逃到花莲。
周逸远好像正好反过来。他讨厌自己身上带着海的气味,可最後却去了花莲。
我偶尔会想,他是不是因为我的那句话。可这种念头一冒出来,我就会自己把它收回去。大概只是我想太多吧。
但现在重看,我想,说到底,去台北、去花莲,好像都不重要。
青春期的我们有那麽多压不过气的烦恼,那时候我们只是想逃。逃到一个能呼x1的地方。逃到一个,看起来像「自由」的地方。而那是哪里,其实跟本不重要。
後来在实验室,白光冰冷,仪器的灯刺着我的双眼。监测器规律地滴答,我把手心摊开,让感应头套戴好,x1入麻醉前告诉自己只需要把眼睛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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