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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情敌见面分外眼红。
四年前为了抢常美,两人在医院大打出手,当时严豫当时吃了苏志谦好几拳,可现在作为最终抱得美人归的赢家,严豫犹如斗胜的公鸡,嘴角噙着一抹胜利者的微笑,在苏志谦看来,要有多刺眼就有多刺眼。
“苏同志,好久不见。”严豫举杯示意,腕间的名表在阳光下闪着刺眼的光,他故意将手搭在常美椅背上,“听*说你现在在石油公司?真是份好工作。”
苏志谦盯着那只碍眼的手,喉结滚动了下,火锅里清汤翻滚,就像他胸腔里沸腾的怒意。
他硬邦邦地回了句:“比不上严老板风光。”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严豫轻笑出声:“苏同志喊错了,‘严老板’是别人称呼我爸的,我不过是个靠家里吃饭的。”他眼尾微挑,“我这人没什么能耐,就是投胎的本事还不错,我爸说等家里开了分公司就让我做主,到那时候,苏同志再叫我严老板也不迟。”
话音落地,常美突然从沸腾的锅中舀起一勺鲜嫩的牛肉丸,稳稳落入严豫碗中,看了他一眼说:“吃饭。”
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度。
在林飞鱼看来,常美这动作显然是在暗示严豫适可而止,别把场面弄得太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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