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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寻。”
嗯嗯,不然呢?
夏泽轻轻将毛笔取出。
他亲手挑选的翠玉,亲手打磨成细圆柱形状的笔杆。他在远离云苍上千公里的山上,搜寻两天一夜,终于找到那只号称“北临狼王”的巨大野狼。
狼王当时以为自己必死,使出全身本领与夏泽拼命。
怎么能打得过夏泽?最终还是被夏泽残忍地扯下腋间上百根狼豪,才拿回自由。
夏泽忍不住笑了。他很难忘记狼王当时的神情,如果对方会说话,狼王一定会说:“你个神经病!你倒是早说啊!”
他翻转毛笔,顶部刻了只大角公鹿的标志。那是陆寻收到毛笔后,亲自刻上去的,夏泽可没有这种本事。
夏泽笑容慢慢散去。这杆笔是陆寻最喜爱的,喜爱到舍不得多用。只在给每个完工的木偶点上画睛之笔时,陆寻才会拿出这个宝贝。
但陆寻平时总爱拿在手里把玩,时间久了,翠玉上慢慢滋生出淡淡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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