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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口卡住了明照衣的下巴,强行把他的脸抬起,撕咬借由亲吻的名义在言息眉眼半阖时落下。
他碾磨着明照衣的唇,强势地,急狠地,又有一种从容不迫的散漫——借由统老师的经典名言,那叫明知“拿捏得死死的”;借由刚才的联想,那叫他明知对方已经泥足深陷,白天鹅无法再从泥潭里起飞,灰姑娘也无法再在12点的钟声响起时逃掉。
曾经的那个言息,从来不缺表白与爱慕。
人类总是爱美又慕强的,而他恰好同时拥有了优越的外表和大脑。在那个人与人相互联系又彼此构建的社会形态里,他从没碰过壁,即使有人给过他不痛快,他也能不痛不痒地回以一句“此处不痛快了,我便去他处”。
他追逐刺激与快乐而生,就像动物逐水草而迁徙。
他从不碰壁,因为在周身高筑壁垒的本是他自己。
——他们的舌尖在追逐彼此,接吻时舌尖的灵活总是远超大脑。言息倏然抬眼,将明照衣此刻眸光的破碎与迷离收入眼底。而他自己,也已经不自觉间一腿跪上床沿,叩开了对方的双膝。
——但他知道,破碎与迷离是高明的伪装。
——从头到尾,他已经步步城关失陷,壁垒将塌。
看书时,他便觉得主角攻这人挺不错的,才在评论区口诛笔伐时将票投给了那位无良作者。穿书后见到真人,他第一眼便觉得这人的长相竟那么合他眼缘,就好像似曾相识一样。然后借着药物作用与自我催眠,从不搞一夜情的他也打算尝尝那般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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