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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那间房子後,我开始找新的工作。
投了几份履历,最後在家附近的早餐店找到一份打工。这家早餐店不大,开在巷口,门口种着两盆长得很茂盛的九重葛。
每天清晨五点半,我就得起床,穿上围裙和运动鞋,顶着还没完全苏醒的脑袋,走进厨房和同事们一起备料、煎蛋、烤吐司、冲N茶。
刚开始的时候,手忙脚乱地记单、送餐,常常被客人催促,有时候忙到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
我记得第一天上班,连续点错了三次单,还把一杯豆浆洒在地上。
店长阿姨只是笑着说:「没事啦,大家刚开始都这样。」
另一个年纪b我小的同事阿珍,还偷偷塞给我一块刚做好的蛋饼,
说:「饿了就吃一点,别怕出错,出错我们会帮你补救。」
这种被接纳的感觉,让我有点受宠若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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