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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际情况来看,东华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工程系钱平购买建筑材料、组织人员施工,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来考察,钱平应认定为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包括业主在内的合同相对方追索工程款。
说实话,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里面肯定也有相应的法律顾问,董事长余成昆不可能不知道东华市平和建筑公司和范海平存在层层转包的问题,但为什么不支付由监理第三方认可的“施工现场签证单”所记载的增加部分工程量?
原来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筑物的预算很严格,一旦确定后,如果要增加预算,手续非常麻烦。
余成昆与平和建筑公司的老板、范海平都没有想到变更设计后,居然增加了这么多的工程量和工程款。
与此同时,转包中多出来的2000万元,已经被这几个人挥霍掉了,为此就算要进行支付,也没有多少钱可以给钱平。
在调查过程中,张峰居然发现杨雪萍以加快施工,尽快交付使用东华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办事为由阻止东华市纪检委对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东华市平和建筑公司的调查。
不过,在张峰的支持下,东华市纪检委的工作人员还是拿到了相关证据。
原来,范海平是建筑工程的中间介绍人,他通过各种关系,承接工程,并进行转包,从中牟利。
范海平与杨雪萍在省城合作多年,这一次他抓住了杨雪萍一手推动建设东华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机会。
通过杨雪萍的打招呼,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把东华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承建工作,交给了东华市平和建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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