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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尽快开工建设,三年内他多次请求海元县相关部门出面协调,使土地达到施工条件,未有成效。
他委托设计公司按照要求前后十余次修改的《规划及建筑方案》也一直未被通过。在前期投资8000多万元后,海元县天兴商贸城项目只好停摆。
三年后,海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东华市天兴商贸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认为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两年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遂决定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东华市天兴商贸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当然对决定不服,向东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行政复议。
东华市天兴商贸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认为,海元县规划部门将项目选址所依托的城市干道取消,规划调整,对项目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做了数轮方案报到海元县规划局,均被以各种理由拖延、反对、拒绝。所以,项目迟迟未能建设不是公司自身原因。
海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则称,《出让合同》附件显示的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中,规划道路没有变更。此外,东华市天兴商贸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报的规划方案因未按农批市场性质和功能及宗地规划条件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且未落实专家评审时的修改意见,故未能通过审批。
东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分管副市长苏恒汇报后,苏恒向杨雪萍进行请示,杨雪萍知道这是东华市第一次决定无偿收回国有开发土地,而且是以前遗留下来的问题,万一事情闹大,那就麻烦了,不仅影响自身的威信,而且让人觉得很晦气,于是便提请交市委常委会进行讨论。
张峰让秘书方解找来了东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方成刚。
方成刚的解释是已经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海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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