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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年邓南昌十八岁,作为在这条小巷子里长大,生活了十年的小霸王,也很是横行霸道,在街头巷尾收保护费已经算是平常,欺侮比自己年纪小的孩子更是小事。
好巧不巧的,童年的施密斯邓肯也是生活在这里。
邓南昌在这条巷子里面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纠集一群比自己年纪小的孩子,然后跑到一条街上耀武扬威,常常以欺侮其他人为乐。
那年孟姜亲眼看见,邓南昌拦下一个刚刚放学的孩子,把他的书包里的书全部倒出来,抢走了里面的零食,还拿走了那个孩子的零花钱。
邓南昌藏起来零花钱,他不喜欢吃零食,把抢来的零食分给了身边的孩子。
或许是看孟姜年纪也不大,以为她也是跟随自己的小孩,也分了她一包。
当初还素不相识的两个人,就算是这样结下了缘。
邓南昌最喜欢欺侮的人,无疑是姓邓的鞋匠家的二儿子。
邓家有五个孩子,三儿两女,二儿子邓阿发从来不喜欢跟其他的孩子玩,而且也不喜欢说话,别人都说那个孩子天生有毛病。
懦弱有障碍的小孩,自然是邓南昌这种欺软怕硬的恶霸最喜欢欺侮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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