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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千里转场(1)从托木城到陈汤城(上)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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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草原上,十五岁就能当兵了,十岁就要独自外出放牧,十三岁,基本上是按照大人来使唤了。

        不过问题来了,这三人都是贵族之家,以前基本上没有干过这些,不过这顶帐篷是他们在别人的协助下亲自扎下的,能够扎下帐篷自然也能拆。

        饶是如此,这三人要比别人多花一个时辰才完成拆卸,当他们将毛毡布、木柱、绳索、铁皮炉子等物在大车上绑好时,人家已经等候多时了。

        与两个兄长相比,孙德恩倒是完美地继承了他外公硕垒的基因,拥有一个敦实的身材,只有十岁,看起来却是虎头虎脑的,加上他天性好动,很早就学会了骑马射箭,还是几个兄弟里最早学会瀚海军刀法和枪法的。

        三人中,年岁最大的诺尔布和他是姑表兄弟,本来是在东喀尔喀吃香的喝辣的,被送到遥远的安西伺候这位表弟,一开始心里自然是不愿意的,不过在被他祖父硕垒暴打一顿后,还是过来了。

        作为车臣汗的孙子,虽然不用亲自放牧,不过打小就骑马射箭、练习搏克也是少不了的,他在后世能接任第三任车臣汗,本身的能力肯定也不差,不过在他心目中,作为黄金家族的子孙,来伺候一个林中蛮子的后代,虽然是他的表弟,这心里还是不得劲。

        不过他祖父的一席话还是最终将他惊醒了。

        “诺尔布,你可知晓为何你姑父统一了整个漠南漠北,还将中原的黄河以北的三省收入囊中,西边更是将以前金帐汗国的部分疆土恢复起来了,对于夹在其中的喀尔喀三部却没动分毫?”

        这么大的议题,作为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如何知晓,诺尔布自然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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