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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渎神者……亵渎神明即为渎神者的命运。
惩罚结束之后,地狱的尸骨逐渐退了回去。是满足了,填满的肚子令它们寂静无声。还是……暴风雨前的平静呢。
法庭比之前更为寂静。
渎神者不可能不知道法庭的规则,也不可能会无故承受法庭的惩罚。
那么,它为何要刻意编造出第一罪的控告呢?
若受害者的命运已被神明书写,它们就都是神国的子民。它们的生命由神所创,也该由神回收。神国所涉之处,神即无罪。
若受害者的命运不过是极小概率内诞生的可能性,或者仅仅是人类书写的剧本之一,那么此案便是人类所犯,神明无罪。
注定会失败的控告,却由渎神者刻意引导。
它是故意失败吗?
任谁看了渎神者的双眼都不会如此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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