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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乐百诗,23岁,女,自由职业。
憋屈指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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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是个刚生下便被父母抛弃在医院的孩子,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因长相甜美,曾经也有好几对夫妇来领养她,可不知怎的,每此被领走,她的新养父母都会莫名其妙地,轻则家破,重则人亡。
她就这么被送回—领养—送回了好几次,最后大家都认为是她不详,克了别人的家庭,在十岁那年,原主再无人问津。
孤儿院院长乐桂珍看她可怜,干脆让她随了自己的姓,认作干女儿,就这么将她抚养着。
原主安安分分、普普通通地长大并完成了学业,并在上大学后搬出了孤儿院独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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