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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韦夏决定换个口味。
马拉维奇和老鹰队已经陪伴了他几个月,过去的几个月,他在竞技场里90%的比赛,都是与老鹰打的。
虽然马拉维奇经常给他惊喜,可再好的尤物,若是天天跟你搔首弄姿,终归有腻了的一天。
就好比安斋拉拉的一对神峰出道多年依然没有敌手,但听闻有栖花緋fei堕入深海,多数人的二弟都要礼貌性地起立致敬。
这当然不是安斋拉拉的神峰不再给力,而是新鲜感!没错,新鲜感!
韦夏就需要这个!
不过,尝过了马拉维奇的滋味,还想在1971年的其他球队身上找到新鲜感,是有一定难度的。
尼克斯?弗雷泽的大胡子没那么有趣,他的防守和哈夫利切克半斤八两,就像LOL比赛里看上路一对坦克互掐,有趣吗?
辛辛那提皇家队?自打大O离开,那个地方就没出过什么能看的人,翻开他们的大名单一瞧,找到数据最好的那个并把他的名字念出来,现代球迷准会一头雾水: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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