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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开这一谜题,肖辨与穆卓阳在对尸体进行详细检查的基础上,还查阅了三名死者的病史资料,对三人身上的伤口进行了进一步了解。
三名死者身上的致命伤均为刀伤,且均为新伤,并无旧创。
张某某左侧面颊、后背有两处淤伤;右侧肋缘下腹壁有锐器伤,伤口长约两公分,斜向内上方,伤及右肝外侧叶。其右肝外侧叶有一长达两公分的创口。在其右肩上有锐器伤,伤口长约八公分,深达三角肌肌膜及三角肌,三角韧带部位发现一处两公分长的伤口;右脚脚掌上有一两公分长锐器伤,伤及脚趾。
他是现场伤口最多,死得最惨的人。采野菜的大妈发现的就是他的尸体。在被发现的时候,张某某尸体下方有一条长达四米的血洼,里面都是他自己的血。
至于另外两名死者,身上的伤口都不如张某某身上的多。
死者黄某某,左右两侧背部各有一处刺伤,伤口长度均为两公分,伤及肺部。
死者周某某,右侧上腹部有贯透伤,伤口长约两公分,伤口内有大网膜嵌塞,除此之外,周某某鼻梁骨折断,断骨刺入皮肤。
在经过对伤口的研判之后,穆卓阳做出以下结论——
张某某下腹壁刀刺伤与肝脏的破裂伤均具有口小、腔深的特点,推断其为折叠刀的刀刃所致;其肩部的伤口较宽,且捡出些许铁锈物质,因此推断其为铁质砍刀所致。
另外两名死者黄某某、周某某身上的刺伤、贯透伤都具有口小腔深的特点,推断为折叠刀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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