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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迹,血迹,这些在一般的凶杀案现场经常能发现的东西,却没有在这个现场发现。
但有位法医发现了一个疑点,他告诉刘水:“受害人体内的血液似乎被放光了。”
凶手为什么对受害人的血这么感兴趣?是以为自己是吸血鬼的妄想狂吗?把受害人的血储存起来当“粮食”?
刘水感觉一阵恶心:“是在受害人死后放血的?”
“不,在死者的手腕处发现了放血的伤口,我个人估计,凶手是在踩住受害人脖子的同时,割开了受害人手腕上的血管,由于当时受害人还没有死,伤口处必然会大出血,在较短时间内,达到把血都放干净的目的。”
不光杀人,还要放血。放光了血之后还要扔到这荒郊野岭的雏菊地里,赤身裸.体地接受风吹日晒……感觉凶手对这位受害人有很大的怨念啊。
可既然有怨念,为什么还要采摘雏菊,给受害人编制花环?为什么还要特意整理了受害人的“遗容”?
刘水苦苦思索着这些问题,忽然间,他觉得眼前有些发黑,脚也有些发软。
糟了,身上的病终于发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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