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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写这东西的时候,江韧的脑子一片空白,他不知道有什么可值得写的,就像小时候写作文一样艰难。
温乾说可以记开心的事儿,这样在写的过程中,又可以开心一次,十分划算。
江韧觉得这话很有道理,只是他眼下的生活,并没有值得开心的东西,但过去有。
每天五百字,写完发到温乾的邮箱,起初不习惯,一周后,到也觉得有趣,好似每一天的这个时间,是他最快乐的时光。
字数从五百变成了一千。
再晚,他都会完成这个任务。
今天的内容改变了,他写了今晚打的那场球。
周末,江韧跟温乾去打高尔夫,两人打到一半时,孟正坐着电瓶车缓缓而来,像是偶遇,“我刚到,听说你也在这边打球,就过来凑热闹,不介意吧?”
他下车,一边摘掉墨镜,一边走到遮阳伞下,正好两人中场休息,坐着正在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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