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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又失败了。
不过她却一点也不感到失落,他就坐在隔壁桌,明明店内还有很多空位,他却坐在这个离自己最近的位置,她忍不住觉得,或许他也对她有一丝丝的好感或是好奇呢?
她拿起自己的云朵冰摇浓缩咖啡啜饮了一口,这是她喝的第一口。为了和他可以一起走出咖啡店,她在他来之前只是先点好餐,默默的边做着其他事,边等他来。其实她自己也觉得自己有点变态,而且有点像跟踪狂,但要是对方感到有点不对劲,应该早就不来了吧,哪还会让她跟着这麽多次?她总是这样自我催眠。
她偷偷地斜眼打量着他,鼻梁很挺直,虽是单眼皮,眼神却非常有魅力,身材也很好,若是穿着西装根本是禁慾系男神,可惜的是他几乎从不穿西装,就仅仅是简洁乾净的打扮。不过这一点她也很喜欢,看起来清爽就好。不过在这个冬天,简洁的装扮看起来似乎有点冷酷、不易近人的感觉。
她偷偷观察着隔壁的动作,他拿起咖啡,她也跟着一起拿起咖啡杯,他吃了一口果乾核桃面包,她也切了一口糖霜柠檬蛋糕放入嘴中,希望隔壁没有注意到她这有点诡异的行为。就算只能这样进行自我满足的举动,她内在的满足感也告诉她已经足够了。即使最後没能认识他,她也无所谓。
高中时期,她有一段时间有点厌世,放学後不去参加任何社团活动,只是喜欢和几个三两好友聚在一起讨论着「德米安」。在这本书里,她最喜欢的一句话是:「一只鸟出生之前,蛋就是牠的整个世界,牠得先毁坏那个世界,才能成为一只鸟。」很简单的句子,里面隐含着的意义却是十分深远。直到现在,她总是觉得她到现在都还只是颗蛋,没有一点改变,她仍旧旁徨、依旧迷惘。旧与新、善和恶、对或错的差别看似离得很远,但又好像只是一线之隔的距离。
现在,喜欢和讨厌的界线好像也慢慢变得模糊了。
不讨厌,就算在喜欢里面吧;不喜欢,那就是讨厌了。直接的二分法,很明确也很JiNg简。若真要认真分别,她其实不算暗恋那个男人,顶多只是好奇,更多的只是单纯喜欢他的外表吧。但是她的脑袋已经懒得去分辨这麽细项的事了,一点点的好奇、有一丝丝的好感,对她来说就是喜欢。这样简单的生活,她才能活得轻松、洒脱一点。
当他喝完最後一口冰美式,她也吞下了最後一口的咖啡。他拿起餐盘,放好餐盘在收盘架上,待他推开门後,她立即起身,迅速收好、放好餐盘後,也跟着出去,就这样保持着一前一後的距离,对她来说,这就是「一起」了。不必同时,但只要他在走,她也在走,那便是一起走。
她自己也觉得她是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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