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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它癞皮的样子,谁会想到是你的狗!”的确大黄的皮毛还是戗毛戗刺的,只是稍稍长了点肉,看上去还是和流浪狗差不多。
“你来做什么?我马上要上班了。”
“姐,我已经替你请假了,我们现在去参加诗哲哥的婚礼!你这身衣服不行,换个小礼服,再备个礼物,四哥去北平了,所以我们必须得去!”
章家最喜欢许诗哲的不是章嘉璈,而是岁的章嘉瑀,他可谓许诗哲的忠实迷弟,崇拜得五体投地。
沈梦昔有些生气,“你崇拜他,我没有办法,但是你能不能别来烦我!”
“姐,你一点都不懂他,他是这世界上多么难得的诗人!你听他的诗,‘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半空里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这地面上有我的的方向。”
“我还是比较喜欢‘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阿瑀同学,古时候,这些缠缠绵绵的诗词都是写给妓女的,你喜欢什么是你的自由,快走吧,我很忙。”沈梦昔不耐烦起来。
“阿欢!八舅舅带你去参加婚礼!你父亲的婚礼!”章嘉瑀并不在乎姐姐的态度,对着阿欢说。
阿欢闻言欢喜地嚷着要去见父亲,“八舅舅等我,我去换衣裳!”一溜烟上楼了。
“姐,你就是不够洒脱,都什么时代了,你也可以谈个恋爱,或者再婚。王守卿就很潇洒,送了重礼,还答应今天去参加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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