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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万美元?”刘长安当然知道这种生意,可以说是自古有之,只是现代除了文明的进步,也把一些阴暗和反人类的东西变本加厉地发展了。
“嗯,一些非常具有研究意义的典型病症死者,从尸体上可以研究出病理相关信息,推动药物或者治疗手段的研发,这种尸体就很值钱……还有一些名人的尸体。”李洪芳顺便解释了一下,“我了解到这些,是因为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发现我们只是找找财宝,有些人却什么孤坟野鬼的坟都不放过,挖到尸骨就带走。”
刘长安也见过,有一次他埋的好好的,还是有人把他挖出来,他懒得动,别人见他面相完整新鲜,肌肉富有弹性,犹如生人,是个梭梭的白面书生,便把他卖出了一个高价,和一个富户人家的死小姐结了个冥婚。
这些神奇的经历,在漫长的人生中数不胜数,便也不觉得多稀奇了,李洪芳不聊这些事,他都不怎么能想得起来。
“我看你的意思是,以后别把人搓进陶罐里,而是去卖尸体?”刘长安见她七拐八绕的,也不明说她心里的想法,直接揭穿了她的心思,伸手就扯住了她的脸颊,“要你正经做生意,你咋就一个好点子都想不到,歪门邪道倒是心思活络。”
李洪芳不觉得疼痛,只是有些遗憾,“其实我在印度也有些人脉,很久没用上,这人脉就得时不时用用,大家都得些好处,才能带着信任地维系下去,赚钱倒是小事。”
她说的很有道理,刘长安在全世界都有人脉,就是太久太久都没用得上,即便有些比较讲究的人,一代代地传下“我们是XXX的财富守护者将来要物归原主”之类的誓言,但他自己不去联络,等到现在也没有人再认这些东西了。
李洪芳在印度也有人脉,并没有让刘长安觉得稀奇,她要不是有这些神通广大的本事,像李夹马这种首富级别的人物,怎么会大费周章地找到她来主持“我想去挖海昏侯二号墓好死在里面”这样的行动?
“这些人脉你还要维系,是打算将来重操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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