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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到小山头的时候,一只小狼正在山头上到处张望,远远地看上去,来福觉得这货的比自己的体型还要小,跑近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对方比自己预想的还要瘦小。
来福身高大约一米二,从头到尾接近两米,总重量丝毫不逊色成年男子。
被苏墨养的那叫一个膘肥体壮。
平头哥不一样,它的高度可能还不足一米,体长一米半不到,主要是因为它的尾巴断了小半截。唯一和彪悍能沾点边的可能就是它的四肢显得非常粗壮,尤其是一双利爪寒芒毕露。
它的身上到处都是伤疤,有一道斜跨整个面部,显得格外狰狞。
他的身上毛发是金黑色的,被浑身的伤疤弄得四分五裂毫无美感,唯独脑袋上的毛色呈现灰白,大概就是它苍头狼王这个名号的由来。
来福原本把苍色理解为草色,还以为它是个绿帽王呢。
“来福?”
“皮斯!”
“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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