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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为了生活,他仍然不得不出去打猎。年轻时为了能猎获岩石山上的岩羊、草坡山上的羚羊、森林里的鹿、草原上的野骡,他手拿猎枪,腰挂火药,上午爬上岩石山,下午奔走野牛道,晚上在山脚等候鹿吃夜草,喝水的狐狸,寻窝的獾,吃草的雪猪,甚至兔子和鸟,他看到什么就杀什么,杀死什么就吃什么,他以这样的生活方式度过了人生的一半时光。
那时,在响亮的枪声和白色的硝烟中他可以把肉堆得像岩石山。
可现在他身体衰老,手脚关节疏松,腰酸背痛,坐下站不起来,站起来又坐不下去。好不容易坐下时,就像马背上的货捆猛然掉落在地;走路时没有气力,就像抓鸟人般轻手轻脚。
曾经俊美锐利的眼睛现在看不清远方,上眼皮耷拉下来几乎要盖到下眼皮,嘴瘪瘪的像皱巴巴的羊皮口袋。
想说话但是口齿不清,想交谈却听不清对方说话。
就这样他还得去上山打猎,尽管空手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多,但他还是拼命去做。
踏着晨霜,披着夜星,度过晚年的一天又一天。
有一次他照例上山去打猎,走了很久之后,在一个山坳里发现了一头刚刚产下幼崽的母羚羊,母羚羊身体十分虚弱、动弹不得。
他非常无情地杀害了它们,然后以枪作为拐杖,一瘸一拐地背着羚羊的尸体往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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