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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头,你看见舞台旁边,那个丢钱的男人了吗?他是不是神经病这样丢钱有什么意思,他应该直接一百一百的丢,才带劲。”李斯文调侃道。
“文哥,你说他啊。他是这一区的一个屠夫,卖猪肉的,叫猪肉王,老婆嫌弃他长的太胖,于是跟人跑了,因为他总是一身猪肉味,没有女人原意嫁给他,就连红灯区的小姐姐也不想接他的单,所以他每天晚上没事做,就来酒吧喝酒,喝醉了酒就开始往舞台上丢钱,最后求着舞娘给他摸一下,文哥我觉得他挺可惜。”
穆媛媛对猪肉王露出同情的神色。
“小丫头,这些破事都是谁告诉你的?”李斯文问道。
“向坤啊,他是这一带的扛把子,大家都叫他坤哥,手下六七个小弟,可有面子了,他知道很多新鲜事,很牛的。”
好吧,一个混社会的小混子很了不起,也只有十七八岁的小女生才会这样觉得吧。
对于谈恋爱智商为负数的人,李斯文也不想多说什么,因为就算他说的再多,估计穆媛媛现在也听不进去,教训她这种小姑娘越教训越反抗,反而选择沉默是最好的方法。
穆媛媛看了一圈,并没有看见向坤的身影,于是随便拦下一位服务生,请服务生把她带到向坤的酒桌。
服务生认识穆媛媛,很客气的将她和李斯文带了过去。
向坤坐在酒吧后面靠窗的那一桌,这个地方位置不错,打开窗户就能看见酒吧后面的那条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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