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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忠实的明日战士 (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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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海因里希来说,弗朗茨·布伦纳是个值得深交的朋友。有脑子,够机灵,做事儿体面但不是个死心眼儿的卫道士。更重要的是,他们俩家境相仿,一个是新起之秀,一个是小镇中产,性格合拍,同样优秀。弗朗茨学业好,背书过目不忘,海因里希则是数一数二的运动健将,做为镇代表参加过全国比赛。

        父亲告诉弗朗茨务必要和海因里希成为朋友,认定这个勇敢的男孩以后能做出大成就。然而不需要父亲的督促弗朗茨也会和他保持亲密。友谊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早慧的弗朗茨已经清楚这是用裙带关系堆砌的时代,也是属于海因里希这样的时代。

        弗朗茨远比所有人预料的更聪明,眼神早早就透出和年龄不熟的洞察力。和海因里希一样,他是完美的,甚至更胜一筹,同样积极却更加谦逊,礼貌有加。从八岁起弗朗茨就展现了对孩童来说堪称卓越的自控力,每周参加野营和远足,绝不间断,风雨无阻。他在镇里中学成绩名列前茅,文笔了得,甚至在《集合》报的爱国少年版块发表了一首诗和两篇文章。除此之外,因为写了一手好字,十四岁的弗朗茨还在青年护卫队兼职秘书,尽管暂时只是些简单的誊写工作,却对他加入护卫队甚至内党都大有帮助。弗朗茨暂时还没想好以后要干什么,他偶尔想像父亲一样做个在后方运筹帷幄的官员,整治督查官或是党务书记这样的,安全体面,薪酬不错,时不时还能出差旅行。这种贪生怕死的想法偶尔叫弗朗茨反馈万分,真正的男人应该上前线,完成血和杀戮的洗礼。卡扎罗斯人应该是战壕里的王子,绝不撤退,不止怜悯。只有看过一千个死亡,他的灵魂和肉体才能担当的起他生来背负的使命:为了祖国,为了政府,为了党。宪兵,这才是男人该追求的。他写过无数这样的文章,也全身心的相信自己笔下的每一个字。

        在诸多优点的衬托下,弗朗茨的外貌依旧引人注目。浓密微卷的金棕色头发下是一双明亮的蓝眼睛,睫毛长而翘,鼻梁挺直修长,脸颊接近眼睑处有粒很淡的雀斑,皮肤白皙,嘴唇红润,人中处还没有生出胡须,只有柔软的汗毛,眉毛微微下垂,一副可靠仔细的模样。他过去就是个漂亮的孩子,穿着祭坛助手的长袍时简直要和墙壁上的天使融为一体。随着年纪增长,他脸上逐渐有了点男人的痕迹,轮廓越发清晰深邃,个头也变高了不少,慢慢有了英俊少年的模样。弗朗茨很在意外表,格外注意体育运动,比起秀气温和的精致模样,弗朗茨更希望变的像海因里希那样硬朗干练,高大强壮。那样更像个男人,也更像个军人。好在经过一年的加强锻炼,他的皮肤被晒成褐苍苍的漂亮颜色,头发刻意用滚滚烈日烫浅成标准的金色。他翻出父亲小时候的照片和自己对比,发现两人几乎一模一样,只是眉眼显得有点优柔寡断,大约是遗传了母亲。好在布伦纳先生再三保证随着年龄增长,他已经丢掉了这些“女里女气”的痕迹,如今是百分百的男人了。

        “新鞋?”弗朗茨故作漫不经心地问。

        海因里希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当然,这是行军靴,等过几个月你加入护卫队也要穿。得熟悉这些军械啊,你和我,现在习惯了,以后上了战场有好处,随时准备着。”

        弗朗茨勉强掩住激动,喉咙动了动。“真恨不得现在就能跟你们一块儿去,办公室和家里要把我憋疯了,甘索迈尔和学校的训练简直就是儿戏,扎帐篷,唱歌行军,打结,钓鱼露营,掷弹,翻来覆去,每一项我闭着眼睛都能做好。我想要真正的训练,像你们一样,用枪,用炮,学更高级的内容,我想要真正的疼痛,像个军人!”

        海因里希伸手揽住他的肩膀,“耐心,弗朗茨。你现在年龄带了,应该下个月就可以进去啦。我保证不出两个月你就会被升职成护旗手或者小队长这种职位,嗯?你说是不是,到时候你就成最漂亮的前卫军了。”他假装不怀好意的拍了拍弗朗茨的脸:“美人儿弗朗茨......”

        “去你妈的!”弗朗茨笑骂道,一把推开他,往前跑了几步,眼睛被太阳恍的睁不开眼。“比赛谁先到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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