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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这样清爽的烈风。乍一看,他好像与普通的吉答男孩没什么不同,可他那双绯色的瞳眸里却流动着神秘而危险的光。像他龙舌兰酒般的信息素一样,酒量差的人只需沾上一点,就能醉上三天。
他不该叫“烈风”的,该叫“烈酒”才对。龙舌兰酒的酒精度数,大多在四十度以上。
烈风等人等得无聊,将手里提着的黑灰色的旧皮箱放在地上。然后转身看向远处的海面,摸出香烟盒,点了一支,慢吞吞吸起来。
他仿佛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忽然回头。
那瞬间我连忙举起了手中的酒水单,挡住了自己的脸。
酒水的名字在我脸前忽然放大,我盯着“龙舌兰”三个字,发现不知何时我在上面打了个钩。我脑子里有些乱。
我放下这张单子的时候,烈风已经等来了他的omega。
是个瘦削的omega,戴着眼镜,腼腆又斯文,看上去二十来岁。
我以为即将有生离死别或者是邀请对方私奔的戏码出现,没想到,烈风搁下那沉甸甸的手提箱就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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