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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操场处的黑板由周红负责,内容周周换。他就坐在花坛边看周红写粉笔字。他会盯着姐姐从凳子上跳下,水龙头下皱着眉清洗她的细长的手指,手背单薄而又骨感。
一双好看的手才能写出好看的字,周礼群会想。
每周,周红都拿出各色的杂志给他看,她不说周礼群也知道那是她供稿的样刊,但她频繁地更换笔名,让人找不到哪一篇是她写的。
“都是些很功利的文字,有时我自己都认不出来。”周红拒绝告诉他。
“我会成为作家,”她望着田埂上的火烧云,颇为逍遥地抚弄路边长得高挑的花草,如同对待情人的娇嫩身体,“当我能称心如意地写出我心中的文字时,我会署名为红。”
到夏天,周红会用多出来的稿费买冷饮,冬天就是烤红薯,还有其他的零食。那些都是很奢侈的甜味,周红嗜辣,喜欢甜的人是周礼群。
小时候周红一点点的好意就能让周礼群窃喜半天,不要说现在周红的态度是翻天覆地的。之前的隔阂对他就是过眼云烟!去他的隔阂!他们就是亲人,本来就该亲近无间的!
周红牵着他的手腕慢慢回家,此时到处都炊烟袅袅,周礼群笑出声来:“到家都不饿了,给我喂饱了,姐。”
周红回头看他:“小二,你应该多笑笑,你的眼睛很迷人,我一直很嫉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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