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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被告一方律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做出反驳,并证据。
被告一方的律师主要陈述的是,李光是正当防卫,而且是见义勇为的行为,证据他们没有,但有诸多证人见证。
原告一方律师立即进行了辞犀利的反驳,被告毫不示弱,争锋相对。
双方唇枪舌战,好一番激烈的交锋。
当然,交锋的最后关键点还是证据,法官相信的是实实在在的证据。
所以最后的关键点是那些证人了。
轮到证人发,在所有人的注目下,证人的代表,也是这件案子关键的当事人之一的丁老师站了起来。
他的发,可是揪着许多人的心。
“咳咳,法官大人。”丁老师清了清嗓子“我,我。”
丁父也在纠结,内心好像在挣扎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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