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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後期出现的连续杀人魔,曼德森。
在工业革命开启而逐渐繁荣的大英帝国,却产出了一个「怪物」。除了姓名以外一无所知的杀人犯,Si神曼德森,关於他的传说不计其数,有人说他是疯子,有人说他是战争中丧生的冤魂,他在全国各地出现,但到至今为止甚至无法预测出他会到哪里,只知道哪里有贵族,他就会去哪。
他的出现在皇室引起了轩然大波,毕竟—他所残杀的,全部都是贵族,正确来说,是曾经迫害过奴隶的贵族们,他们无一例外的全部Si去,从一开始的子爵…到甚至是教士,都有人因此而丧生,可对於最底层的人而言,他无疑是救世主,但…没有人看过他真正的模样,也可以说,看过他真正模样的人,全都早已Si亡。
向这个帝国复仇的曼德森,正静静露出微笑。
英国l敦
反S着寒光的大理石街道让原本被称为雾之都的l敦更显得寒冷,刚进入傍晚的大街只有静静散发出耀眼的红橘sE火焰的吊灯伫立在其中,靠近贫民窟的巷子杳无人烟,只有一间酒吧从木门的缝隙透着一丝光辉,而略为吵杂的交谈声,也替如鬼城一般的街道找到一丝生命力。
只靠着一盏灯便照亮酒吧的众人们,在看到最新的报纸头条时,欢呼声便如涟漪般扩散,上面报导的不为其他,正是曼德森再次残杀掉某个总是nVe待劳工的资本家,一如往常,就算派了再多警官守卫,仍阻止不了曼德森一次次的痛下杀手—当然,是对於皇室而言,毕竟曼德森的行为可说是直接危及到整个国家。
若不是这种地方只会有平民,不,或许是「贫」民才会来,毕竟贵族根本不可能来这种穷酸僻壤的地方啊,若是他们出现…肯定会有十分有趣的反应吧,坐在角落的萨贝拉垂下眼眸,却也忍不住露出微笑。
这个时代显然就是个贵族与奴隶互相冲突,而奴隶明显处於劣势的时代,—直到曼德森的出现,尽管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想必所有贫民都十分感激,又或是崇拜他吧,曼德森他━就是代表着奴隶翻身的可能X。
「唉呀…真是太好了,那个混帐啊…终於被g掉了啊!」手握着酒杯,身材壮硕的男子说话早已语无l次,但仍忍不住赞扬那个━理应害怕的杀人魔,其他人闻言,也忍不住点头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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