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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便会出现一个问题,古代通信手段比较落后,这么一来二回,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等官员到家,可能葬礼都已经结束了,根本来不及送父母最后一程。
针对这个问题,洪武八年,时任北平按察司佥事吕本提议,“官吏若遇亲丧,许令其家属陈于官,移文任所,令其奔讣,然后核实”。
换言之,官员父母去世后,家属直接通过当地官员上报朝廷,如此便减少了来回询问核查的环节。
朱元璋听了以后,感觉很有道理,便同意了吕本的提议。
通过此举,使明朝的丁忧程序得到极大简化,省去了朝廷与官员籍贯之间反复核查的时间。
朱元璋对明朝的政治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对丁忧制度也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调整。
根据《明会典·丁忧》规定,所有京官必须通过吏部领取内府开具的孝字号勘合文书,而地方官员则须通过当地吏部下属相关管理机构开具“引文”。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勘合文件”还是“引文”,都还有另外一个功能,那就是丁忧结束后,作为朝廷起复官员的一个凭证。
所以,对官员丁忧另一个很重要的衙门——吏部也凸显出来。
只不过此时的吏部尚书张翰已经在家中“休养”,户部尚书王国光移部暂摄吏部大印,所以被其他人都疏忽了他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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