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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明良三年九月初六,就在大明秋收在即的时候,沉忆辰宣布了今年秋税纳粮,各地州府不再按照人头税征收,而是摊丁入亩并且更进一步优化,按照田产税的方式征收。
全国田亩分为垦地跟荒地,根据肥沃程度的不同,每亩税收比例定在收成百分之十上下。正常情况下明朝一亩地能收获两石左右的粮食,按照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的计算方式,百分之十就是每亩收田赋两斗。
《明史》里面记载,太祖定天下官、民田赋,凡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没官田一斗二升。
用最简单的方式翻译过来,就是明朝官方田赋是每亩五升粮食,仅为沉忆辰标定的四分之一。
单从账面数字上来看,大明还真称得上是轻徭薄赋,休生养息。可为什么看似极低的赋税,明朝百姓却活的如此艰难,以至于中后期基本上处于一种民不聊生的境地中呢?
原因就在于规定是一回事,实际操作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明朝官方只规定了正税,可百姓们的负担大头从来都不是正税。除了田赋外,底层农民还得承担地租、徭役,然后还有各路官员往来的摊派,再加上“火耗”,盐税,三饷等等。
实际上大明百姓的税率高达百分之五十,明末江南一代赋税最重时期,单单每亩交给官府的田赋摊派下来就要八斗,足足是沉忆辰规定的四倍!
这种惊人的苛税,如果再算上地租的话,哪怕风调雨顺大丰收,八成以上的产粮都得交出去。要是稍微碰到一点旱涝不均的灾年,恐怕还得倒欠官府的税收跟地主的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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