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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价值十两银子八字对的媳妇,就是他最后的仁慈了。
他才十六岁,是个半大的孩子,一路上靠在我身上,不肯离开我分毫,恨不能找根线将我们拴在一起,似乎是怕我也跑了。
我能跑哪儿去?我暗笑道,我才值十两银子,被哥哥嫂嫂卖给陆家,送也没送,什么陪嫁也没有,遇见他之前,命都只剩了半条,我能去哪儿?
我试着说服他,让他别跟个癞皮狗一样赖在我身上,我哪儿也不去。
谁知道他却一收在墓里的意气风发,换上一副可怜巴巴的嘴脸,像极了我小时候悄悄养在园子里的土黄色小狗,它很馋,被我偷偷养在园子里,时常吃不上肉,跟我一起吃剩菜剩饭,偶尔里面翻出来一两块肉腥,它便边小声哼唧,边蹭着我,等我真把肉给它了,它倒是拱着我的手让我吃了。
我没办法,我吃这一套。
我让他黏着我,两人连体婴儿一样去当铺卖他喜服腰带上的夜明珠,还好那珠子是真的,我们当了八百两,换下喜服,埋在城门口的两棵连理树下,他在一旁认真的许愿,说要跟我做三生三世的夫妻,我在心里小声说好的。
他跟我换上同款衣衫,将头发高高束起,看着隐约有些成熟男子的风范了,但笑起来又是那一副傻样子。
我怕不是嫁了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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