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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律师收钱办事,被吹是正义化身,也不嫌寒碜。
后果就是,这段时间的方大状如同打了鸡血,各种努力找当年的证据。
而周毅接待完了这些过来的当事人后便赶紧回了方大状的律所,他现在其实有点迷糊了。
半小时后,周毅坐在了方大状的办公室内。
“所以你是想问,这次向玉玉究竟按照什么性质来算对吧?”方大状一边埋头工作,一边说道。
“是啊方大状,我之前回去之后想了想,你说这个向玉玉的行为算连续犯,那是不是累犯呢?”
新的证据要可能加重对方刑事处罚的情况。
现在这些新的证据确实都有这种情况。
但是呢,有一个问题,这算什么性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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