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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说:“我不是迪克。迪克无亲无故。他死亡,将不被过度追溯、将无人在意。而,我的父亲连城先生与我的母亲于蔚女士,据我所知,皆乃辉夜之城的股东。”
这个故事的经济设定,正如这个故事的政治设定与历史设定,是谜团。
连明舟来辉夜之城工作以后,连城与于蔚取得了极微小的一点辉夜之城的股权。他们取得股权,不直接得益于连明舟的辉夜之城员工身份。不过,连城与于蔚取得股权,是为让连明舟不在辉夜之城继续做调教师。周负气离家出走,一度不回应连城与于蔚的电话、邮件、短讯。某日,周获悉,袁荣乃辉夜之城的股东。周意识到,辉夜之城,以及奴隶制,大约即是于蔚以往所言的“危险、水深、脏乱”。故,周联络母亲与父亲,知会他们,自己正在辉夜之城工作。
于蔚与连城,原本没有很在意周的失踪。本科时,周忙。硕士时,周约等于与家庭绝交。原本,周长期不与家长联络,就是很常见的事。周的社交软件没有完全屏蔽家长。失踪后,他仍旧在社交软件更新风景照片。照片被谨慎编辑过,均在辉夜之城拍摄,却无法识别出拍摄自哪里。
于蔚与连城也许以为,周在度假。
周与家长恢复沟通。周拒绝家长的提议、拒绝从辉夜之城离职。就周是否离开辉夜之城这件事,周又同连城与于蔚吵架。吵架经由电子设备。吵架中,周频繁地讲:“我们也许被监听。因此,我不可以明言。”
袁荣是辉夜之城的股东,且,袁荣可能将连明洲用辉夜之城调教奴隶的办法训练。这些情报,周拿纸与笔作为载体。借一次出差的机会,周去于蔚的工作单位。他把信息放进于蔚的办公室。
发生几次隔着网络的不欢而散。周感觉,自己与家长,没有什么能谈。然而,连城与于蔚颇执着。为顺利与周取得联系、为让周不再拒绝与他们沟通,连城与于蔚,拿到了微量的辉夜之城股权,可以凭借辉夜之城股东与客户的身份,强制要求周——一位辉夜之城的、算是在前台与客户对接的雇员——与他们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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