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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琛走开去为自己倒了杯水,回来就看到右上角的“新消息”在闪烁,点击一看果然是14楼那位网友的回复,还真的在线啊。他立马刷新查看:
[??你这问的,你是作者?]
[你要是作者的话你这么认真推敲人物心理还是很值得肯定的。]虽然她很想吐槽你连人物的行为逻辑自己都没搞懂你还写什么写啊,不过算了,就当鼓励新人作者了。
[但要问我建议的话我没什么建议,这种狗血文有自己的一套模式在,就看你要不要参考了,还是打算推陈出新。如果只说我作为读者的话,我反正不喜欢这种文,我跟上面的姐妹一样,只想让受赶紧跑,远离渣攻保生命!!!但当然,你是作者,创作是自由的,那是你的作品,不要受别人的想法干扰。]
陆明琛回:[为什么要让受跑呢,不管怎么说攻还是喜欢受的,而受也已经有点喜欢攻了,而且攻救过受的命。]
鬼知道他是怎么打出这段文字的,什么“攻”啊、“喜欢”啊,这会儿指骨都还难受得发痒。
对方这次回复得更快了:[姐妹,不论说什么攻都是个强奸犯,你觉得这很带感吗?你想想如果攻不是个帅哥,是个肥猪老头,你还觉得能嗑吗?]
陆明琛心说,我也不知道那人长什么样来着,但肯定不是什么肥猪老头就是了。年纪感觉比他大一点,身材高大体格魁梧。只要长得不是太惨不忍睹,应该不会糟糕到哪去吧?
消息连连闪烁,陆明琛连连刷新,对方真的是个话很多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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