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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土地财政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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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规定,九品县正最多拥有十万亩耕地,八品郡守最多二十万亩,七品州牧最多五十万亩,六品巡督官一百万亩,五品六部主官两百万亩,四品以上的勋爵官最高到五百万亩。

        这是写在法律里的,受蜀汉保护,只要不犯大逆不道之罪,可永世传承下去。

        蜀汉官少,一个浙郡只有五县,算上郡守也不过六位九八品官。

        若官员离世,子女想要继承,按制要征收遗产税,十万亩土地要征收三万亩,也就是百分之三十的税率。

        不光官员,军户和其他土地拥有者同样如此。

        这些被重新收回来的土地可再次进行买卖,防止出现超级大地主。

        因为相比官员,其他人购买土地的上限被永久限制在五万亩,这里面当然有漏洞,比如将土地挂在子女亲属名下,但总归限制在一个范围之内。

        设上限,征收遗产税,便是土地改革的红线。

        不过仅靠这两点还不够,必须明确土地性质。

        参考灾变之前,蜀汉将土地分成三种,既农业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

        农业用地不得空转六个月以上,且必须种植农作物和养殖,土地利用率要达到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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