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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开府建衙与祸心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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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了想,刘峰首先把武官确定下来,分为三等。

        第一等是杂牌将军,像荡寇将军、鹰扬将军都是如此,第二等是偏将军,第三等是校尉,像陪戎校尉、平虏校尉、讨寇校尉、建忠校尉等等。

        在文官方面,刘峰参考现代制度,制定出了四个等级。

        最低的是典吏,相当于科级单位的各组组长,往上是令吏,等于各科的主管,也就是科室室长,接下来是乡长,负责管理一乡之地,最高品级为县令。

        由于确保了军队的绝对忠诚,加上军政体系分开,刘峰给了文官很大的权利,甚至要高于灾变前的官员。

        以最为基础的科室举例,科室室长拥有科室成员的任免权,独立的行政权,几乎达到了一言九鼎的程度。

        与之对应的则是乡长,他们拥有对管辖区内各大科室室长的任免权,拥有独立制定发展策略和方向的权利。

        可以说,这一套体系的根本就是能人政治。

        如果选对了人,发展水平自然是一日千里,如果选错了人,那就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关于任期,刘峰采取了轮岗制,规定各大乡长、县令最多在一地待八年,超过这个年限必须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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