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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是有些懒散的,虽然暑假在家里的餐馆帮忙,但也经常会宅起来,假借看书学习之名,不去端盘子洗碗,我美其名曰为,浮生偷得半日闲。
但自从看见过她以后,我再也没偷过懒,每天都无b期待着她的到来。
她经常会来店里买饭菜,很大一份,够五六个人吃,我都觉得重,可她拎食盒的时候很轻松。
有一次,我想着她,写了好长一篇诗,小心翼翼的塞到了她手里。
她不明所以的收下了。
那时的悸动让我至今记得。
此后,我便经常给她写。
说来有趣,我试着把写给她的情诗投稿到报社,居然真的刊登在了报纸上。
后来我们慢慢熟稔,她借我家座机打了电话,哭的稀里哗啦。
我笨嘴拙舌的,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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