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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皇帝家有矿,长江商帮来投 (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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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由校把文件交给宫人,转给方正化,说道:“此番派你去玲珑督采黄金,除了因你是山东人,还因你任提督诸监局时,公正无私。”

        “开采黄金是为解朝廷之困,亦是为民寻生计增收入,这两条你做得好,便是不负朕望。”

        招远属齐地,玲珑等矿地表层的富矿脉自唐代民营坑治,便有所发展。

        据《旧唐书·职官志》记载:“凡天下出铜者州府。听人私采,官收其税”,矿冶出现了空前繁荣。

        诗人刘禹锡曾写有:“日照澄洲江雾开,淘金女伴满江隈”的诗句,生动地描绘了当时民间采金业的兴盛情景。

        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宋真宗派大臣潘美来督办玲珑金矿田。《宋史·食货志》载:“天圣中(公元1023~1031年)登莱采金岁益数千两”。

        元初,《元史·世祖本记》载: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令益都漏籍户四千,淘金登州栖霞县,每户岁输金四钱。”

        当时,黄金的最高年产量在三万两左右,比宋代产金极盛的皇祐年间高出一倍。

        明代神宗时,曾派大批太监到各处督开金矿。派到山东来的太监是陈增,招远开采金矿也一时极盛。

        全国黄金岁课最高的为永乐二十一年,总收入五千余两,却仅相当于元代最高收入量的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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